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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单靠楼市督察难控房价

发表于2011-04-22

本月,国务院曾派出8个督察组对16个省份开展房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整个督察工作日前已结束。住建部人士表示,督察情况将向国务院汇报后,再对政策和落实进行研究。据了解,在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西安已率先进行了调整。

事实上,当下的房地产调控至少有如下几个问题仍待明确:其一,房地产调控政策目标究竟是什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房价上涨,对此是否会作出修正;其二,之前多数城市都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但除北京外,目标都指向为价格上涨,对此,是否会强令调整;其三,既有调控政策针对的都是房地产行业具体问题,但是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与房地产行业间的关系纽带并未厘清,直接影响了调控政策的落实效果,未来是否会有进一步的政策措施推进。

上述这些问题都是困扰公众的核心议题,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既然中央部门赶赴各地进行全面市场督察,必然代表了调控政策部门的政策导向。那么,督察的具体目标是什么,督察的对象又是谁,什么样的市场状况是督察组所满意的,哪种情况又让督察组最为不满?当然,督察调研结束之后,确需一定时间总结归纳,之后才能公布,但除了相关督察信息应该最终全面向公众公布之外,笔者还想特别强调,督察工作的积极意义不仅仅在于前期调研,更应侧重于之后的针对性政策出台。

说白了,公众当下最关心调控部门究竟如何确定房地产调控政策目标。之前各地房价调控目标“涨声一片”,住建部曾要求地方政府征询地方公众意愿,及时修订,但至今只有西安调低了涨幅目标。所以,公众的疑惑正在于此,究竟调控部门如何把控房价目标,是限制上涨,还是必须下降,须有明确的阐释与说明。

此外,从长期看,房地产调控政策绝非无计可施。恰恰相反,通过理顺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业的经济利益,有助于修正地方政府助涨房价的隐形因素。其中的关键在于建立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分权体制。逐步让地方政府真正从“经济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最终让地方政府成为超脱于房产行业的调控部门,才能让房地产市场涨跌变化更多依靠市场,而非行政因素。如果这些政策措施能够跟进,或许房价将不再是一味地单边上涨,而是能够做到有涨有跌,且涨跌全部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这才是市场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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