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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拟出新规

发表于2021-07-20
【北京拟出新规!共有产权房将可对外出租,收益与政府称比例分配】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即共有产权住房,对外出租的话,手续如何办理?收益如何分配?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购房人需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填报出租意向,经核验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出租房源。租金将采用资金托管,其中政府租金收益采取定额方式收取,实施动态调整。购房人擅自出租且拒不改正或被暂停办理上市。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中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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