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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惊呆了!“房姐”龚爱爱仍为神木农商行股东,每年分红数千万

发表于2013-09-26

9月24日,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陕西靖边县公开审理。龚爱爱在庭审中自称是无业人员,曾任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商行)副行长,已离职。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龚爱爱目前仍然是神木农商行的十大自然人股东之一,持股比例超11%。

2009年神木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神木农商行,龚爱爱为发起股东之一,出资3835.74万元,持股比例为12.1123%。如今龚爱爱仍为神木农商行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1.6985%,且其代持股份约6455万股。

年检报告显示,2005年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全年净利润为9618.38万。2009年改制后,公司净利飙升至5.328亿元。2010,公司净利为6.578亿元。2011年,公司净利为5.399亿元。

各位小伙伴儿们怎么看?

发表于2013-09-26

一个小银行年利都这么高,大银行会如何?

发表于2013-09-26

若跟职务有关就是以权谋私

发表于2013-09-26

合法收入,应判缓形或无罪释放

发表于2013-09-26

一改制,自己就成了大股东?

发表于2013-09-26

既然身份证是假的 那些假身份证绑定的财产可以不受法律保护

发表于2013-09-26

无力吐槽,努力板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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