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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普照湖滨苑一房多卖坑害购房者!

发表于2008-08-05
 

我于2007年初,在洛阳市洛南新区音乐喷泉西南角普照湖滨苑定购一套商品房,交纳壹万元定金,并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合同,由于普照房地产公司内部原因,迟迟不与我们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20086月中旬我们收到普照房地产公司催告函(催告函内容为限定五日内到公司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后来又以我们定购的房子比较早,价格太低为理由必须让我们一次性付清全款才给与办理(并扣押我们壹万元),等我们在极为难的情况下凑足全房款再与普照开发公司联系时,他们却说房子已经卖给他人(经调查取证房子根本没有卖),并以给我们发过催告函为理由搪塞,其态度极其恶劣!现在房价已于2007年初房价有很大的差价,开发商现在又在其售房部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我们已经定购过的房子,准备一房多买。

20077月份签订第一批合同时的不送煤气、暖气初装费(订购协议明确表明送煤气、暖气、热水初装费),到后来地热温泉井没有打出热水,热水没有了,再到本来承诺2007年底交房推迟到2009630

希望广大湖滨苑业主期盼有关部门对普照房地产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

发表于2008-08-06
 有这事!可是已经清盘了啊!
发表于2008-08-21
顶上去,你自己也得准备材料起诉他们! 
发表于2008-08-25
什么说法现在?
发表于2008-09-02
 
发表于2008-09-04
没有后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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