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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就要拥有业主委员会啦!

发表于2010-05-05

中泰华庭小区居民成立“组织”的过程,或许会对其他小区居民有帮助 
 


 
□记者 郑凤玲 见习记者 裴希婷 文/图


5月4日上午,在位于新区王城大道古城路口的中泰华庭小区,苏全生等几名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正忙着组织大家选举每栋楼的业主代表。之后,将从这些业主代表中选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要知道,走到这一步,他们付出了好几个月的努力呢。

 

需要有一个“组织”和物业沟通

 

中泰华庭小区是一个高档小区,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都不错。可2006年业主们陆续入住后,慢慢发现了一个不如意的地方:小区里只有3套公共健身器材和两个羽毛球场,活动场所和健身器材非常“紧俏”。

    

于是,去年11月,苏全生等几名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物业公司对他们的要求表示理解,可同时也很为难:如果要增建活动场所,增加健身器材,就必须动用大修基金,可只凭几个业主以个人身份来申请,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批准。也就是说,需花大宗资金的项目需经业主委员会通过,个人申请是不行的。

 

业主们这才明白,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必须的了。

发表于2010-05-05

■贴心提醒

 

如果您所在的小区属于商业开发性质,规模较大,住户较多,想更好地维护小区居民的权利,最好的办法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更好地和物业公司沟通。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

 

当时,苏全生等人对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无所知。他们就来到小区所属的洛龙区房管局,请教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对方给他们一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范本和一份《洛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让他们回去按照规定的程序准备材料。

 

苏全生等人认真学习了材料,发现他们小区完全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于是,几名热心的业主每人负责一栋楼,挨家挨户地给大家讲解《规则》上的内容,征得业主们签字同意。

 

据苏全生等人统计,小区购房户有1260余户,现入住800余户,签字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有500余户。小区一期、二期工程自2006年、2008年以来已全部交付使用。这些都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需的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前需成立筹备组。筹备组要由居委会、业主和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

 

今年1月,业主代表们召开了一次会议,确定了9名业主代表作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不过,洛龙区房管局审核发现:个别业主代表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比如一名姓梁的女士,她虽在小区内拥有两套住房,可户主均是她的儿子。于是,她被“请”出了筹备组成员行列。

发表于2010-05-05

■贴心提醒

 

《规则》规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但使用期已超过12个月的均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5~9人组成,应当有居委会、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代表各1名,业主代表3~7名。没有居民委员会的小区,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代为担任。业主代表必须是户主或土地证持有者,或者和户主是夫妻关系,是其他关系的则需出具业主委托书。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为了“赶走”物业

 

由于中泰华庭小区没有居委会,现属古城乡政府管辖,洛龙区房管局就建议业主们将审批资料交给古城乡创建办分管物业的负责人。由于建设单位一直没有派代表参加,筹备活动就此“卡壳”。

 

4月26日8时30分,我们随其中6名业主代表再次来到古城乡创建办。分管物业的负责人王永强数次给建设单位打电话,可一直等到11时,对方也没有派人过来。

 

在此情况下,王永强决定:目前乡政府、业主都有符合要求的代表,虽然建设单位缺席,按规定也可以成立筹备组。

 

“其实,建设单位不派代表,是因为他们对我们有误会,怕我们赶走物业公司。”业主代表苏全生说,因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派驻小区的,他们害怕业主们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找借口解聘物业公司。其实,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还是挺满意的,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是为了赶走物业公司,而是想协助物业公司更好地做工作。

 

4月27日,经过洛龙区和古城乡政府物业部门的协调,在建设单位代表缺席的情况下,中泰华庭成立了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小区内把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7天。7天后,进行委员选举并成立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10-05-05

■贴心提醒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组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拟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身份、委员候选人人数及名单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公示。

 

业主如果对此有意见,可以在公告后7日内提出异议,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有哪些权利?

 

中泰华庭的业主委员会即将成立,成立后会拥有哪些权利呢?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公司要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比如,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法定保修期满后,业主委员会就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苏全生表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可根据业主意见,增建室内室外活动场所,增加健身器材。

 

发表于2010-05-05
■贴心提醒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对物业进行监督,比如可以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三,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区进行管理。

 

第四,督促不缴纳服务费的业主按时缴纳服务费,积极向业主宣传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政策。

发表于2010-05-18

发表于2010-05-18
苏全生你个大骗子,什么“签字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有500余户”,你让我们签字时说的是留个电话号码和名字,有事好联系,上你的鬼当了,当时可没见什么同意书。
发表于2010-05-18

你还叫我们不要交物业费来要挟物业给你们弄活动室,不懂法瞎搞什么。你们代表的了谁!!!!!!!!

少打我们大修基金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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