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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行业的潜规则

发表于2011-10-13

1.官商勾结成大事。不与官(至少是涉及的所有主管部门一把手)勾结寸步难行。想勾结出感情,不动大手笔免谈。

2.噱头必不可少。要么是海外投资的旗号(其实是老虎皮),要么是浙闽大亨的来头。奔驰车和保时捷排量越大越有感召力,宣传册子、广告语越霸气越能打动中国人。

3.抓机遇是高手。家土地策、银行放贷政策、城市规划方案,历来都是中国弱智商、低水平的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金融家等摸石头过河的杰作,政绩风格突出,短期效应毕现,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擦边球”大有可为。

4.融资途径广泛。具备条件的,可以到A股里面套点现金回来“做大做强”。民间游资,不可小觑,炒房团就是典型示范,几千万、上亿的现金,有时候对开发商就象是春雨贵如油,那时候开发商甚至能下跪给炒房团(绝密),至于巨额让利给炒房团,楼上已见。

5.房地产行业靠逃税漏税发财,是洗钱的圣地。很简单的公式:楼盘销售总额—(土地金+建筑成本+水电气配套费用)=毛利润。还要交50%左右的各种税费才是纯利润。

6.可以在建筑成本上大作文章:本来是1000元/平方米,可以和建筑公司老板勾结(绝密),签定1800元/平方米的结算单,超出的800元/平米,从施工队帐上过一下,还是现金回到了开放商手里,建筑施工税费仅3.4%左右,可以逃避税收至少30%。(洗钱和逃税并举)。

7.实在还觉得不够,可以打出“送20万精装修”的幌子,原理和以上相同。
你看,是你厉害还是开发商奸诈???

发表于2011-10-13
发表于2011-10-17
官商相结,才能成大事
发表于2011-10-17
开发商的奸诈无人能及啊
发表于2011-10-17
洗钱,呵呵
发表于2011-10-17
房地产好多潜规则哦
发表于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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