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购房者买房时需要履行什么义务呢?

发表于2013-10-25

购房者买房有一定的权利,但是好像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有哪些义务呢?

发表于2013-10-25

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发表于2013-10-25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发表于2013-10-25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发表于2013-10-25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发表于2013-10-25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发表于2013-10-25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权证》及保险单。

发表于2013-10-25

所谓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

发表于2013-10-25

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

发表于2013-10-25

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