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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后买房不送飘窗露台地下室 这些都要计算成价钱了

发表于2014-07-29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被震惊到了,真心的,相信好多人看到这个也会觉得震惊,那就是我们买房今后不送飘窗露台和地下室那些了,以前那种都是算的赠送面积,不算价钱的,现在不能赠送了就要算进价钱里面了,是这样吗???

 

 

 

住建部批准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从本月1日开始实施,马上就要满一个月了。 

《规范》中提到,之前开发商向购房者赠送的飘窗、露台、地下室等部分,如今要计入实际面积。

 

还有一个案例让我超级震惊:

 

比如洛阳某楼盘一套房子的产权面积为100平方米,单价为7000元/平方米,总价为70万元,加上赠送面积后,实得面积为120平方米。购房者普遍的计算方法为:70万元÷120平方米=5833元/平方米。这样的价格让人感觉很。

 

然而事实上购房者并不了解,这种计算方法不准确。新中地产总经理何伟坚表示,对于赠送的面积,开发商理论上不支付土地成本,只有建筑成本,花费并不多。

 

以上述套房为例,赠送面积的花费只有2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2万元。所以,房价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70万元-2万元)÷100平方米=6800元/平方米。相比前面的算法一平方米单价多了1000元。

 

他还称,并且这个20平方米的赠送面积得不到法律认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这个这个,你们让我们购房者怎么活,以前可真的是抱着前面一种算法来想的价格确实划算,那现在这样子了怎么办???还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怎么具体法???

 

 

 

 

发表于2014-07-29

自己先来支持一个 现在真心洛阳超级多赠送楼盘 这个囊个整?

发表于2014-07-29

遇得到哟 现在楼市一变一个样啊

发表于2014-07-29

是的都不得行吗 还是针对某些哟

发表于2014-07-29

现在可能还没有实施吧 好久开始嘛8月1 吗

发表于2014-07-29

原来赠送面积的那些说不算产权年限的嘛 

发表于2014-07-29

原来赠送面积的那些说不算产权年限的嘛 

发表于2014-07-29

数据都出来了所~~哈哈

发表于2014-07-30

幸亏我们买的早

发表于2014-07-30

好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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