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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动了我们的房价:楼市降价 业主维权应不应该?

发表于2011-11-18
房价飙升的时候,很多想买房的人,都盼着这个房价往下掉,但是真的这个限购令颁布了,房价松动了,个别楼盘房价真的往下掉的时候,又有一种人群开始表示出他们的愤怒。眼睁睁地看着它大幅度缩水,搁谁心里都不会无动于衷。但是楼市降价,业主的这种维权行为合理不合理,应该不应该去维权?
发表于2011-11-18

秦兵:房价不降不敢维权,房价一降必然维权。

发表于2011-11-18

于国富:绑架房价既不理智也不合法对于各方都没有好处。

发表于2011-11-18

舒可心:我都损失了几十万,难道还不允许我说一声吗?难道还不允许我挣吧挣吧吗?业主们不管单个还是组织起来,大家一起搞一些行动,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发表于2011-11-18

王志安:这就是一群暴民,应该抓起来,警察如果管不了,应该上城管。

发表于2011-11-18

舒可心:我想这件事情讨论合法不合法没有什么意思,假定,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当年美国的维权领袖叫做马丁鲁德金,号召所有的黑人到白人的酒馆里坐着,违反当时的联邦法律,他们的口号就是要把联邦监狱坐满,违法,这个法是恶法,侵犯弱势,这个法要靠违法来改变。比如说大家知道有黑人领袖南非的曼德拉,他违法违了27年,但是最后他获得了成功,南非人民从种族隔离政策当中解放出来。拿我们来说,我们大概十年前,2001年,十年前,我们是全国第一个业主闹上房产会,全国有纪录以来第一个,我们的小区,通过我们的维权,使得发展商能够坐下来平等地跟我们谈判,随着十年里维权的进程,业主的地位在国内越来越好,但是还是不足够好。

发表于2011-11-18

于国富:我在这儿谈法律,双方都提到过合同,我在这儿带来了一个合同,这个合同大家看一下,不是开发商自己制定的,明确写着建设委员会和工商局,他们制定的,目前来讲,咱们买房子,都是要用示范条款,这个条款不偏向任何一方,是一个公平的条款,这个合同一经签订之后,成为有效合同,双方都应当遵守,不能够以房屋降价为理由,去解除这个合同,要求退房,或者是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否则的话是违约行为。如果说去打砸售楼处,这不仅仅是违约行为,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咱们再看道德,我们经常说开发商是奸商,开发商血管里流有道德的血液,我们从来没有看到开发商房价上涨补给差价,现在房价上涨了,我们反过来管开发商要钱,我们道德水平难道比这些我们成为奸商的开发商还要恶吗?所以我在这儿说绑架房价,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发表于2011-11-18

王志安:大家说维权维权,维什么权?每个业主损失45万,房价下跌,维权的目标是什么,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补偿,补偿差价,如果我们把这理解为维权,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真正的暴民、刁民,我个人认为这不叫维权,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法律保护交易本身的系统性风险。不要忘了,合同最重要原则第一是自愿,第二是自愿,第三仍然是自愿,合同是不是开发商强迫签的,如果开发商拿着枪逼着业主签,不签打死,房价跌了,这个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别忘了,当时没有任何人强迫你买房子,现在房子房价掉了,心情大家可以理解,不能闹,哭,心情不好,回家买一瓶二锅头,当茅台喝了,甚至把过去所有喝的二锅头都当成茅台,心里平复一点、舒服一点,但是不能闹,我们这是法治社会,打砸售楼处,这是违法行为,绝对不折不扣应该警察干预,抓起来。

发表于2011-11-18

于国富:商品房是一种商品,我在这儿想问秦律师,如果买手机过两天降价,有没有权利退货如果买汽车,汽车不断地降价,买完汽车以后,降价了,能不能去打砸4S店,我们买完股票以后,股票下跌了,我们去砸证券交易所,这个行为能合理吗?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律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发表于2011-11-18

舒可心:规则是人定的,到底可不可以退,什么条件可以退,房屋价降了可不可以退,这是人定的,刚才于律师讲,拿起合同看,北京市合同买卖范本,是工商局和什么什么制定的,我想告诉大家背后谁制定的?就是发展商和发展商的律师和政府一起定的,根本没有业主代表的律师参与这个合同的制定。要不是业主连年几次地闹,他们所谓的闹,这个合同还是第一版的。注意,现在合同已经第五版或者第六版了,就是通过业主维权了,政府才看到,闹了半天业主受欺负了,所以政府改了五版、六版合同,如果合同制定当中有业主参与,规则才可能公平,所以我想说房子到底能不能退,这些法律是谁定的,如果都是大佬定的,永远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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