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晚报、大河报就国土局霸王规定论战,你投谁?
- 发表于2013-10-21
虚心接受批评,从服务为民上多下功夫,深练内功。
- 发表于2013-10-21
洛阳媒体还是应该有大格局,不然洛阳更没有话语权
- 发表于2013-10-21
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错了,还找各种理由推诿、扯皮。
- 发表于2013-10-21
弱弱的问一句:大河报算党报吗?
- 发表于2013-10-21
老百姓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 发表于2013-10-21
看来是木吃到葡萄啊!
- 发表于2013-10-21
郑州的跑到洛阳日报登个试试,郑州市土地局认你个蛋。
背景:
一、大河报
10月17日
大河报洛阳版
报道了
洛阳国土局对业主房产证丢失补办
必须要在指定媒体刊登丢失启示
方可补办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二、晚报
10月18日刊发两个整版
针锋相对批驳大河报不懂法
并以省国土厅的名誉
声明指定媒体刊登是合法的
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