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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城公积金缴存差141倍 有人刚过一百有人超过一万!去哪说理去?

发表于2013-01-08

据《人民日报》报道同一座城市,不同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竟达141倍。极端的事例显示,收入低的人,用公积金贷款买不起房;收入高的人,公积金不是买房必需,甚至成了避税手段。

现象

多地公积金缴存存差距

供职于北京市某文化企业的李小雨,每月公积金个人缴存额仅为202元;而供职于某在京大型企业的刘笑笑是2012年2月刚入职的一名员工,其公积金月缴存额已经达到了2070元。两者差距达到10倍之多。

如果这个数字还显“温和”的话,记者在山西的调查就有点吓人。

杨娜在某大型企业山西分部工作,工资条显示每月公积金单位缴存额高达16950元,在山西另一企业供职的吴晓明,每月个人缴存额仅为120元。差距高达141倍。

在山东济南,记者从某企业普通员工张松的工资条上看到其个人公积金缴纳额度为1758.24元,而在某网站工作的王晋的工资条显示,他每月缴纳的公积金为100.3元。

公积金的数额没有规定吗?记者查询发现,对于公积金的缴存比例,2006年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为控制公积金总额度,除了在缴纳比例方面进行限制外,相关政策还对缴纳额度规定了上限。

发表于2013-01-08

原因

缴存超过上限尚无责罚

既然有规定,多寡不均为何还能大行其道?记者调查中发现,缴存单位并未执行规定。一些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突破了下限;一些则视上限为空文,把公积金变成了隐性福利。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说,月薪较高的企业高管,能获得动辄几千上万元的公积金已成了见怪不怪的常态,而一些私营部门因经营不景气、职工工资基数低,获得的公积金储蓄也就比较低,甚至有些非国有部门的企业根本不为职工建立公积金。李小雨所在的单位缴存基数就没有按职工全部工资算,而是按照去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下限1680元为缴存基数。

此外,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对缴存上限,虽有明确要求,只是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突破。具体到执行层面,由各城市依据各自情况而定,这就为一些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借公积金免交个人所得税之机,提高本单位职工的福利。

汪丽娜还认为,各地的公积金管理有催缴公积金的动力,却没有限制上限的动力。因为公积金管理是一个预算外事业单位,其人头费管理费全部来自缴存公积金规模与贷款规模的利差和资金经营的收益,缴存的低息储蓄越多,可获取收益的机会越大。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也表示,很多大型企业用尽量多的缴纳公积金,来减少明面上的工资。

发表于2013-01-08

去哪说理去!!!

发表于2013-01-08

社会本来不公平,命苦不能怪政、府

发表于2013-01-08
不错的贴,拜读,谢谢..凯迪隔音窗
发表于2013-01-29

灰色收入,国情

发表于2013-02-22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变相福利

发表于2013-04-16

挺好

发表于2013-04-19

好贴

发表于2013-04-23

这要看公司企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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